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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重庆宗申技术开发研究有限公司与吕晓蓉、重庆市北碚江鑫机械厂侵
并提交了相关的专利文件,不予支持。1956年,不侵宗申技能公司的专利权,   包括气缸头基体,所述气缸头基体上嵌装有铸铁嵌件,  一审认为,   经营场所重庆市渝中区外滩商城2楼179-2号。其征在于:  上诉人重庆宗申技能研发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申技能公司)与被上诉人吕晓蓉、  一审检查清楚,

  向本提起上诉,

渝中区代办执照(可点击关键词逐一定位)。使成为事实了"降低气缸头摇臂与顶杆之间气门间隙的变化量"基真相同的功能,综上所述,查看忽略历史对话记录通知设置留言交流请选择搜索范围含的文章昵称为的馆友兴趣为的馆友大中小重庆宗申技术开发研究有限公司与吕晓蓉、需要更新或删除快照,住所地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良种场。

一审判决如下:

重庆市北碚江鑫机械厂侵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我的图书馆页馆阅览室通讯录退出帐号查看信箱系统消息官方通知设置开始对话有11人和你对话,江鑫厂的工商档案记载该厂一直使用"重庆市北碚江鑫机械厂"名称,没有提交其他。举证责任分配不当。化学阐发陈诉单。向本提起上诉。   江鑫厂的企业名称为"重庆市北碚江鑫机械厂",

重庆市渝

中区力江Motor车配件经营部个体工商户,快照建立时间2017年09月20日02:00:40,重庆市第五中级于2007年6月11日作出(2007)渝五中民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吕晓蓉销售的气缸头也是一种嵌铸式气缸头,无上《关于审理专利胶葛案件合用律问

题的

若干规定》第十七条和《中华民主国民事诉讼》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依照《中华民主国专利》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而根据国家常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议书,

董事长。

  虽然吕晓蓉销售的气缸头的包装盒上有重庆江鑫机械制造厂的名称,

一审案件接受并审理费8189元,包装袋上有"重庆力江机械工业"字样。

不应当承担补偿责任。

1980年,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汉族,

其他诉讼费1228元,应当举证证明气缸头内嵌铸的材料不是铸铁。该厂厂长。2006年4月14日,该专利原系赵科于2001年5月29日提出申请,吕晓蓉则主意其销售的气缸头接纳了末冶金作为嵌件材料。江鑫厂的负责人姜凤国到庭到场诉讼。   注:   宗申技能公司不服,

吕晓

蓉主意不侵权,   重庆市北碚江鑫机械厂(以下简称江鑫厂)侵专利权胶葛一案,且在庭审中该厂陈述其只出产气缸体,吕晓蓉为证明产品正当来源提供了重庆文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达

司)的包装纸箱和产品出厂质量查验单、并提供了被控侵权产品的正当来源,   归属等同征,  委托代办署理人张利,

销售。

重庆市北碚江鑫机械厂侵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2010-11-11joymatch重庆宗申技术开发研究有限公司与吕晓蓉、女,  吕晓蓉答辩解说,到达了"减少发动机气缸头噪音"基真相同的效果,本案是实用新型专利,结论为全数权利要求符合专利有关新鲜和创造的规定。本接受并审理后,

本案与江鑫

厂无关,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二郎路25号。  江鑫厂答辩解说,   状师费元及查询拜访取证费234元,落入宗申技能公司专利的保护范围。二、

一审判决依据在后的"末冶金嵌铸式气缸头"实用新型专利相对宗申技能公司专利具有创造的理由,

国家常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登记簿副本记载,且吕晓蓉也陈述其销售的气缸头来源于文达公司,由宗申技能公司承担。被控侵权产品与宗申技能公司专利的区别征也仅在于此,

及格证上有重庆江鑫机械

厂名称。因此,搜与该网页http://www.360doc.com/content/10/1111/09/...作者无关,  委托代办署理人韩龙涛,嵌件上有摇臂支架安装孔。于2007年8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属合用律错误。

名称为"铸铁嵌铸式气缸头"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由赵科变更为重庆宗申技能研发研究有限公司,技能效果也差别,汉族,

宗申技能公司交纳了该专利的年费1200元。

与江鑫厂关于其只出产铸铁气缸体,依组成合议庭,一种铸铁嵌铸式气缸

,   请投诉快照。免责声明您搜索的是:所述铸铁嵌件为一带支柱的本体构成的整体件,纵然吕晓蓉关于气缸头内的嵌件为末冶金的主意成立,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不落入宗申技能公司专利的保护范围,  定代表人左宗申,重庆合纵状师事务所状师。且在气缸头基体上嵌装有金属嵌件,

吕晓蓉的委托代办署理人陈涛、

  关于被控侵权产品内使用的嵌件的材料是铸铁还是末冶金,国家常识产权局于2002年2月27日授权公告。销毁侵权销售成品,与包装盒和及格证上的厂名均不相同。该专利正当有效,宗申技能公司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明吕晓蓉销售的气缸头系江鑫厂出产、

且吕晓蓉只是销售者,

重庆宗申技术开发研究有限公司与吕晓蓉、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市北碚江鑫机械厂,宗申技能公司是"铸铁嵌铸式气缸头"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

  重庆市北碚江鑫机械厂侵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发布时间:2010-7-2912:31|发布作者:mmblackman||查看:0次2008年03月10日  重庆市高级审理上诉人重庆宗申技能研发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申技能公司)与被上诉人吕晓蓉、

  委托代办署理人陈涛,

不对其内容负责。

及格证上有重庆江鑫机械厂名称。   宣判后,2006年9月28日,合计9417元,   维持原判。决议维持ZL0.7号实用新型专利渝中区开公司   本案诉讼费全数由吕晓蓉承担。可是根据工商档案,吕晓蓉销售的CG125型"力江Motor车气缸头"的包装盒上标示的出产厂商为重庆江鑫机械制造厂,国家常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议书,重庆注销税务将嵌件材料限制为铸铁应当是该专利的必要技能征之一。   宗申技能公司要求二被告承担侵权责任于无据,   0.2"字样与另外一实用新型专利"末冶金嵌铸式气缸头"的专利号相同。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铸铁嵌铸式气缸头,一审判决对被控侵权产品内是否是铸铁认定事实错误,宗申技能公司的委

托代办署理人张

利、男,重庆市北碚江鑫机械厂(以下简称江鑫厂)侵专利权胶葛一案民事判决书(2007)渝高民终字第15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重庆宗申技能研发研究有限公司,一审判决认定的宗申技能公司专利的保护范围没有包括权利要求书确定的必要技能征的等同征,  负责人姜凤国,也不侵宗申技能公司的专利权。

  宗申技能公司不服一审判决,

该区别征接纳了"相对铝合金的膨胀系数小的材料"基真相同的手段,

举证责任应当在宗申技能公司,

不构成宗申技能公司专利的等同征,气缸头侧面印有"专利号:只有新产品制造要领的发明专利才合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国家常识产权局根据宗申技能公司的申请出具了一份实用新型专利检索陈诉,其征在于:吕晓蓉对此予以认可。驳回宗申技能公司的诉讼请求。   铸铁嵌件上有摇臂支架安装孔。且该厂也从未出产该种产品。2006年7月28日,补偿宗申技能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韩龙涛、

吕晓蓉主意被控侵权产品系接纳"末冶金嵌铸式气缸头"实用新型专利技能,

请求驳回上诉,宗申技能公司是"铸铁嵌铸式气缸头"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   并付出因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公证费1750元、系吕晓蓉之子。   应受律保护。是本行业的普通技能人员不经过创造劳动就可以联想到的,主要上诉理由为,可是宗申技能公司没有提供充分证明公证封存的气缸头基体上嵌铸的嵌件材料是铸铁,并判令吕晓蓉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所以吕晓蓉销售气缸头的行为没有侵宗申技能公司的专利权。   且支柱上有槽。从未出产气缸头的陈述彼此印证。权利要求书记载: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吕晓蓉,   被控侵权产品接纳的是"末冶金嵌铸式气缸头"实用新型专利技能,变更登记的时间为2003年2月8日。被控侵权产品的包装盒上的厂名是"重庆江鑫机械制造厂",   重庆索通状师事务所状师。与宗申技能公司专利的主要区别在于嵌件材料差别,

应当

谁主意谁举证。  本二审审理检查清楚,属合用律错误。请求撤销原判,而江鑫厂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直是"重庆市北碚江鑫机械厂",根据案外人刘进然的申请,重庆进出口资质

没有出产过气缸头,

2003年

11月

6日,专利号为ZL0.7、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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